tingga 发表于 2024-4-22 16:20

房屋一年多没住人,燃气账户显示欠费应是收取垃圾处置费,这笔欠费如何消除[已回复]

房屋位于遂宁市高新区,燃气公司为川港燃气遂宁分公司。家中一年多无人居住,经查燃气账户发现96元欠费。据了解多地均有规定,此类情况应更正数据或减除垃圾清运费。请告知是否可以办理更正或减除?如果可以,可否线上办理,如线下办理请告知办理位置,窗口号,办理资料等,是否一次办理等。

川港遂宁分公司 发表于 2024-4-26 13:52

网友:您好!您的留言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。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、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1〕8号)文件精神,简称垃圾处理费,是我公司为税务局代收居民用户6元/月垃圾处理费。1.燃气用户完成供用气合同签订,当月系统自动生成代收垃圾处理费。2.若燃气用户长时间不居住,可进行报停办理,方可不产生代收垃圾处理费。3.目前报停受理实行现场办理,大厅窗口3-4号均可办理,具体地址:健坤皮革城一楼川港燃气客户服务大厅.4.报停所需资料:用户燃气卡号及家中气表底度数图像。若后期用户有用气疑问,可拨打我司24小时服务热线0825-2226889进行相关咨询。

水勉凸 发表于 2024-4-22 17:27

如果用户家中确实没有用气,连续三个月显示用气量为零,可以进行删减垃圾费

水勉凸 发表于 2024-4-22 18:10

建议最好长时间不用气的情况,为了安全起见,请带上气表照片到服务大厅报停,系统自动不产生垃圾费。

tingga 发表于 2024-5-13 16:24

川港遂宁分公司 发表于 2024-4-26 13:52
网友:您好!您的留言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。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、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...

如果现在报停,之前欠费是否需要补缴?留言的主要目的是如何消除欠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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