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2 09:21

请【南充新视角】删除相关转载文章

本人于2023年6月11日在蓬安论坛发帖《我们需要“阳光蓬安”这样的权责监督综合平台》https://bbs.mala.cn/thread-16507279-1-1.html。阅读: 5519|,得到了蓬安县行政审批局回复。
被“南充新视角”6月24日在网易平台,未经本人同意授权的情况下,转载相关帖文内容,详见:https://www.163.com/dy/article/I7V49NEL0525P02M.html,系全文复制我在蓬安论坛帖文内容,已构成侵权,现要求“南充新视角”删除网易平台相关文章。



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2 09:35

现要求你删除。




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2 10:07

依法维护个人权益。






a渣男 发表于 2024-1-22 11:06

{:11_431:}

Anonymous 发表于 2024-1-22 15:57

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2 16:11

侵权内容已被网易及时删除



Anonymous 发表于 2024-1-22 16:24

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2 16:54

侵权必究,侵权已究。

Anonymous 发表于 2024-1-22 16:57

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3 07:48

它最近在蓬安论坛消失了。

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5 22:36

侵权必究。【删除了】!!!




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6 18:15

侵权必究(二)
侵权人(南充新视角)于2023年6月24日在网易平台,未经本人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,转载发表了《“阳光蓬安”权责监督综合平台到哪里去了?官方有回复了》的文章,因侵犯本人权利,本人于2024年1月22日向网易号平台发送侵权投诉通知书,该侵权文章已被及时清除处理。被投诉人(南充新视角)不满对其进行的上述侵权投诉,2024年1月24日22:52再次以《帐号“右鞋”:请你在网络公共空间稍微文明一点,可以吗》为题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“南充新视角”上掐头去尾污名化权利人,损害权利人名誉,经向微信公众号平台投诉后,微信公众号平台已及时处理相关侵权文章。微信公众号上文章被清除后,被投诉人(南充新视角)为达到污名化权利人的目的,通过麻辣社区(www.mala.cn)论坛部分截图,掐头去尾捏造事实公然丑化权利人的方式,在微信公众号“南充新视角”再次发表了《帐号“右鞋”为何要这样?》。
侵权必究,相关侵权文章已被删除!!!
同时提醒:
在我们畅游网络世界的同时,让我们要不忘初心,牢记网络文明的重要性。网络是信息交流的平台,也是我们展示素质的舞台。请时刻保持礼貌和尊重,避免使用粗鲁或冒犯性的语言。在发表观点时,请理性、公正、客观,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或谣言。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益,不恶意攻击或诋毁他人。让我们一起努力,营造一个健康、和谐、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,让网络成为我们学习、成长和共享知识的美好家园。





右鞋 发表于 2024-1-27 20:59

侵权必究(三),学法守法,行有所止。





右鞋 发表于 2024-4-25 12:18

截图哥,好记仇。

右鞋 发表于 2024-4-27 15:49

右鞋 发表于 2024-4-25 12:18
截图哥,好记仇。

是的,是因为这个吧。
【投诉】关于对“南充新视角”当选南充论坛2023年度优秀网友的质疑
https://www.mala.cn/thread-16565427-1-1.html

ZF881208 发表于 2024-4-27 16:16

原创不易

Anonymous 发表于 2024-4-28 14:05

右鞋 发表于 2024-4-28 16:11

蓬安嘉陵江大桥 发表于 2024-4-27 20:52
从麻辣“县长”沦丧为“麻辣流氓”这就是麻辣大V“南充新视角”
https://www.mala.cn/thread-15971918-1-1 ...

这个帖子玩坏了。
去问一下截图哥,有截图没?上个截图、

南盾是个哈麻批 发表于 2024-4-28 16:16

右鞋 发表于 2024-4-28 16:17

南盾是个哈麻批 发表于 2024-4-28 16:16
不一定有,因为删除哥也爱删除。

那太遗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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